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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脚踹伤阿扁判缴罚金不必坐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爱国同心会”成员苏安生踹伤陈水扁、碰撞前“驻日代表”许世楷两案,合议庭15日宣判,苏安生共被判刑两个月,另拘役30天,合并刑期3个月。两案刑期皆可以一天易科罚金新台币1000元。

  苏安生15日下午亲自出庭聆听判决,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表示愿缴罚金,不会上诉。

  (中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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