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禅城区中小学2009年春季转学将于明年1月8日至9日办理。小学转学手续在各镇、街道教育管理组办理,初中和高中转学手续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审批结果将于1月16日上午在相应办理处公布。
按照规定,本地户籍学生可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开具转学联系函,并持有关证件到相应办理处填写申请表。非本地户籍学生可按照《关于下发2007年禅城区区直中小学借读申请指引的通知》申请借读。另外,初中生转学不受地段划分限制,而是视其居住地附近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区内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转学,可在高二年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