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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熊国贤受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李无恙 刘君)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熊国贤涉嫌滥用职权罪,昨日在武汉市法院受审。检方指控,熊在办理武黄高速公路转让项目等事宜中,违规滥用职权使国家遭受3.15亿元巨额损失。

  起诉书称,1995年,省交通厅对外商转让武黄公路经营权,评估价值为4.49亿元。熊国贤受委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与外商签订转让协议:由交通厅以5.8亿元转让公路25年收费权,外商在协议生效后20天内,支付首批转让金5800万,余款在6个月内付清。当年8月18日,外商支付首期转让金后暂停付款,截至1997年9月22日才累计支付3.8亿元,仍欠有2亿元。省交通厅致函外商:按照协议,对方只能取得公路65.51724%的收费经营权,其余经营权仍属省交通厅享有。

  2000年下半年,武黄公路收费标准上调,外商随即多次向交通厅提出支付2亿元从而取得剩余34.48276%的收费经营权。同年11月,省交通厅召开厅长办公会,厅长及与会多数人认为,不能接受外商取得剩余收费权的意见。

  但熊国贤作为该项目负责人,随意篡改数据,致使交通厅决策人在不知真实情况下作出了接受转让的错误决定。经评估,此项决策造成国家损失3.14亿余元。

  检方还指控,熊国贤将交通部2亿元周转款未及时下拨,致使京珠高速项目被迫向银行高息借款5000万元,造成实际经济损失67.5万元。

  昨日庭审时,年近70岁的熊国贤表示自己是被冤枉的,“没有作过超越职权的事”。法院未当庭判决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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