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原风报道:多名矿工报告“透水了”,矿长阮某却说“不要紧”,继续让矿工采煤,结果导致一名矿工被淹失踪。昨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因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李家洲煤矿原法人代表、矿长阮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38岁的阮某原系荆门东宝区漳河镇李家洲煤矿法人代表、矿长。5月7日上午,阮某到煤矿检查安全时,在井下作业的工人张某发现一处采煤工作面有透水迹象,当即向阮某作了汇报。而阮某未加重视,没及时检查和处理,让张某继续作业。另一名采煤工和煤矿安全员亦向阮某反映了同样的问题,但阮某说“离漳河水库还远、不要紧”,仍未采取措施,继续让工人下井采煤。结果,当日中午,该作业面突然发生透水事故,在煤矿井下作业的工人曹某被淹失踪,邻市一煤矿也同时被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