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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决定 全省村团支书,每月享受百元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5:11  中国青年报

  

  本报福州12月16日电(记者陈强 通讯员张阿峰)记者从团福建省委获悉,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日前研究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1.5万名村团支部书记每人每月享受100元工作津贴。

  活跃在农村生产第一线的团支部书记是最基层的团干部。长期以来,村团支部书记的待遇问题成为困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老大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积极性的发挥。福建省委关于提高村团支部书记待遇的消息在各级团干部中不胫而走,令基层团干部备受鼓舞。

  团中央候补委员、霞浦县盐田乡二铺村团支部书记雷禄新等基层团干部认为,这是一件大好事,解决了农村团支部书记长期以来只有身份、没有固定报酬的状况,对越来越弱化的农村团支部工作来说是一针“强心剂”,有利于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有热情的年轻人吸引到农村团的工作岗位上来。

  据团福建省委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委历来重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近年来先后就县、乡、村及高校、企业等基层团组织的干部编制、干部配备、干部待遇、干部转岗等具体问题分别作出指示,明确乡镇团干部的行政编制不能占用,必须结合机构改革把被占用的行政编制退给共青团,强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可兼任村团支部书记。今年6月,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到团省委调研,对进一步做好团的工作提出了“凝聚、作为、建设、先行”的具体要求。随后,省委又组织了专题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调研。

  团福建省委负责人表示,省委常委会关于给村团支部书记发放补贴的决定,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共青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基层团干部的亲切关怀,对推动基层共青团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团福建省委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卢展工到团省委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团建创新”竞赛活动,不断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夯实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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