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城市:245元/月 农村:1000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5:29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袁媛)民政厅日前发布信息,从2009年1月份开始,我省城市低保标准执行245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执行1000元/年。到2009年底,预计城市达到255元/月,农村达到1500元/年的保障水平。为此,明年省本级财政预算低保资金增加到9亿多元。我省将建立城乡低保水平与全国平均保障标准同步增长机制。

  据了解,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20元/月和970元/年。今年省本级支出城乡低保资金3.3505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6253亿元,比去年增加0.7853亿元,增长幅度为93.5%;农村低保资金1.7250亿元,比去年增加1.1450亿元,增长幅度为197.4%。全省城乡低保资金预计总支出24亿元,比去年增加了11.6亿元,增长幅度为92.5%。保障人数也大幅度增加,城市89万人,比去年增加5万人;农村170万人,比去年增加14万人。

  省民政厅厅长古怀璞介绍,目前物价上涨带动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上升,低保对象的生活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普遍下降,且有扩大的趋势。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民政厅将积极探索建立低保对象救济标准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家庭收入定期审核制度,建立贫困家庭基本消费品物价检测制度。此外,民政部门还将与物价、统计部门积极协调沟通,研究制定物价检测和信息通报方案;完善困难家庭救助水平调整制度,根据统计、物价部门对贫困家庭基本消费品物价指数的检测数据,调整保障标准或发放临时补贴;研究制定《河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主动加强与廉租房制度衔接,解决城市低保对象安居问题。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