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李楠
本报讯 今后,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地县级政府要首先向省政府直接报告事件信息。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我省规定,建立信息直报制度后,属于直报范围内的三类信息,事发地县级政府应立即向省政府直接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同时,还应向所在省辖市政府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
哪些信息属于直报范围?我省明确,凡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的首报信息等,都纳入直报范畴。
属于直报范围内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县级政府应在2小时内立即向省政府直接报告,确实难以在2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的,应在接报后立即向省政府报告,并在续报中说明原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县级政府如果信息直报不及时,省政府将追究所在省辖市政府责任。对因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