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湟中县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调整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标准,使全县4436户城镇低保家庭户在11月31日前按时足额领到了冬季取暖补助金。
针对今年冬季取暖用煤、气价格上涨给城镇低保家庭取暖造成的影响,根据省民政厅要求,湟中县民政部门及时对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决定对三无对象家庭由原来的每户300元提高到每户600元;一般对象家庭由原来的每户150元提高到每户350元。截至目前,今冬156万元城镇低保对象家庭冬季取暖补贴已按时发放到位。(作者:杨展望 白文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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