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敬欣实习生张营
本报讯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发改委昨日下发文件,自12月20日起,解除年初对成品粮食等食品类商品及服务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
今年1月20日,省发改委发布今年第1号和第2号公告,颁布《省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细则》和《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需要向河南省发改委提价申报的商品种类和企业目录(第一批)》,对我省23家龙头企业7类重要商品及服务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7类重要商品和服务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液化石油气(政府制定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的除外);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
省发改委在昨日的《解除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中说,除液化石油气外,解除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