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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掉煤矿“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7:05  大河网-大河报

  我省彻查“官煤勾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一经查实就地免职

  □记者王倩实习生张营

  本报讯 全省范围内清查“官煤勾结”,彻底掀掉煤矿的“保护伞”。昨日下午,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即日起,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9委厅局联合开展集中清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行动。

  省纪委监察厅有关负责人说,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自己的职务之便,投资入股煤矿“淘金”,为掩人耳目,不少人将其所有的股份“移木嫁接”到自己亲戚的名下。这样的“官煤勾结”往往成了煤矿的“保护伞”,煤矿主以为很有“后台”而肆无忌惮地违规生产,很多煤矿安全事故因此出现。

  这次清查行动,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煤矿的投资股份构成、股东身份、分红情况,以及股东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及登记等情况。

  “一旦发现违纪违法人员,经查实后,一律就地免职,并给予党政违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称,在本月25日之前,是企业自查阶段,主动申报并说明情况的,可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

  此外,参与这次清查工作的9委厅局分别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于举报有功的群众,会给予相应的奖励。此次集中清查持续到2009年1月20日,清查结果将会在媒体上公布。

  集中清查结束后,如果群众发现还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在煤矿入干股、分红,或者为煤矿非法生产充当保护伞,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煤矿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瞒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仍然可以举报。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表示,对群众投诉的线索,工作人员将高度重视,并深入调查,直至揪出违法者,并且保证对举报群众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举报投诉电话为:省纪委监察厅:0371-66343090;省国资委:0371-65507067;省安监局:0371-65865839;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0371-63816261;省煤炭工业管理局:0371-63815762;省国土资源厅:0371-68108613;省工商局:0371-66779212;省审计厅:0371-65648348。

  其中,省纪委监察厅的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无人接听时可以自动录音,并有专人整理录音举报内容。此外,您还可以登录http//:www.hnsjct.gov.cn通过电子邮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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