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定于12月下旬举行,欢迎公民申请旁听常委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12月25日-2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常委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
三、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我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我市2007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的报告;
3.审议和通过《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草案)》;
4.审议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工作报告(草案);
5.审议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6.其他。
四、申请旁听公民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北栋305室秘书处,联系电话:8668529。
报名方式: 申请旁听的公民请于报名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或社区的证明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
六、有关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旁听公民名单后,在会议举行三日前通知参加旁听的公民本人。
旁听公民应按照《通知》要求,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之日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到处领取旁听证,参加会议旁听,并遵守会场纪律和有关规定,服从会议安排。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