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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上马前须做稳定风险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8:03  法制日报

  是否合法是否稳妥乐清试行评估制度

  本报杭州12月16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史淑菊今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乐清市所有重大工程项目上马之前,必须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乐清市委副书记郑建海介绍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依法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记者了解到,乐清市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项目在征用土地、拆迁补偿、居民安置、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合法合理可行,会不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社会治安问题、群体性上访事件。具体分四方面:一是评估是否合法,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二是评估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超越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三是评估是否可行,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否进行过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四是评估是否稳妥,是否会引发社会稳定事件,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由重大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市维稳办主任项昌林介绍说。

  “评估报告要报市委维稳办、市信访局备案,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许大凤说,“如果评估时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项目实施后出现稳定风险的,凭评估报告,我们要进行责任倒查。”

  “如果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工程就擅自上马,又引发不稳定事件,处罚更重。”乐清市市长潘孝政介绍说,根据法律法规与乐清市有关规定,轻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重者免职辞退、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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