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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玩失踪,两种途径可追欠款

  周先生来电:两年前,朋友李某说出去做生意向我借了2万元,不料从此下落不明,他家人也不知其去向。为此我多次上门要求他的家人用其留在家里的财产归还欠款,但总遭到拒绝。请问:我应当怎么办才能拿回欠款呢?

  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秘书李敏娜回复:对于周先生的这笔款项,从法律上来讲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您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欠款。法院可以经公告送达后,依据案件情况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的个人财产以偿还债务。二是如果法院根据案件情况认为不宜作出缺席判决的,您作为与李某之间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李某失踪,法院在依法宣告李某失踪的同时,会指定由谁作为他的财产代管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据此,您可以向李某的财产代管人提出还钱的要求,如果代管人拒不还钱的话,您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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