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利菲作工作报告说明时指出,截止到11月底,全市法院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5568件,审结52507件,结案率为80.0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30%。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695件,审结9288件,结案率为86.8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6.70%。
截止到11月底,全市法院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4923件,审结4078件,一审判处5500人。其中,市中院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657件,审结599件;一审判处43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364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84.06%。受理减刑假释案件4462件,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