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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红革)“长明灯”、“长流水”,在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已经绝迹,该院对一次性用品也不再大量购买。今年7月以来,该院将节能减排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中,并在干警中设立了“监督员”、“宣传员”。从今年12月起,每逢周一,全院公务用车停驶一天,办案和紧急重要公务例外,提倡干警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这些节能减排措施实施以来,该院已节省公费开支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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