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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举报线索明年起网上分流

  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徐盈雁) 2009年1月1日起,举报人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网站举报后,举报线索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检察专线一级网分流到各所属省级检察院。这是记者日前从高检院举报中心获知的信息。

  此前,高检院举报线索分流一直都是通过机要信件渠道分流:高检院举报中心收到网上举报线索后,工作人员须先打印举报内容,装进信封并编号,随后由高检院机要室统一送至中央办公厅机要局,最后由中办机要局负责送达管辖地。依照这样的程序,发至北京本地的信件1天之内难以到达,西部地区如甘肃,信件到达则需6天之久。“原有做法既耗费大量人力,也因耗时太多而影响了线索查处工作和举报人的积极性。”高检院举报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实现举报线索网上分流后,举报线索处理系统会及时导入举报内容,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以案卡形式存档,随后系统只需1秒钟便可将案卡导出至检察专线一级网,实现网上分流,同时形成一个初步回复反馈到举报中心网站,举报者可凭登录举报时获取的密码再次登录网站查看举报回复。而存档的案卡也形成一个举报线索库。举报线索处理系统还能对线索进行交办、催办等。“若某省未及时取走线索,系统将亮红灯警示,我们会电话通知对方。”据介绍,举报线索处理系统运转和因特网之间完全物理隔离,严防泄密。

  该负责人介绍,受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2009年1月1日起实现网络分流的举报线索仅限于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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