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评析报告”让人心里踏实

  ●论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不必要性

  ●论证相对不起诉的可行性

  ●评估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风险

  从2008年3月开始至今,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共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与往常不同,对这些相对不起诉的案件,办案检察官在向院检察委员会提交《案件审查报告》的同时,还要提交一份《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评析报告》,论证相对不起诉的可行性,评估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风险,为检察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

  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尝试

  今年7月8日是小梁被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后的第四个月。这天,高考失利后不再上学的她被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到萍乡市某酒店学习厨艺。一同陪小梁前来拜师的父亲十分感谢检察官考虑得这么周全,能够让女儿在不上学后还能学习一些东西。

  小梁是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安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2007年12月,正念高三的小梁在网吧因琐事与同校女生李某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砍成轻伤。安源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调查此案后认为,小梁虽然涉嫌故意伤害,但情节较轻,作案时年龄未满18周岁,系在校生,有投案自首情节,同时考虑到她即将参加高考的特殊情况,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

  今年3月20日,在顺利促成被害方与犯罪嫌疑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之后,办案人员把此案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提交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与往常不同的是,办案人员除了提交常规的《案件审查报告》外,还提交了一份《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评析报告》。在这份评析报告中办案人员汇报了前期所做的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小梁为什么要作不起诉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有何利弊,不起诉决定执行后,是否能顺利回归社会等问题作了详尽的评析,同时评估了该案作相对不起诉的法律风险。是日,检委会据此经充分讨论后,作出了对小梁不起诉的决定。此后的四个月,检察官坚持定期回访,并于今年7月8日介绍小梁到酒店学习厨艺。

  据了解,这是从2008年3月开始,安源区检察院试行“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评析报告”制度以来,按照该制度处理的第一起案件。按照这一制度,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轻微刑事案件,办案人员要全面收集了解各类情况,在积极做好刑事和解工作、落实有关帮教措施的基础上,对案件背景、犯罪危害、犯罪嫌疑人一贯表现、被害方意见等可能影响案件不起诉处理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评析,论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不必要性和作相对不起诉的可能性、可行性,科学评估相对不起诉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最终形成书面评析报告与案件审查报告一齐提交院检察委员会,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相对不起诉是一种在价值、功能等方面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非常相契合的刑事诉讼制度。但是作为一种自由裁量权,相对不起诉制度在实践运行中还存在一方面因说理简单笼统而易被滥用,另一方面因受一些学者质疑而不敢用的两个极端问题。如何既大胆用,又不失严谨,增强相对不起诉制度的可操作性,是我们探索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源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习恒说,“经过两个月的试运行,我们发现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评析报告制度能较好地消除模糊,达成认识上的统一,体现工作的慎重。”

  为全面推行这一制度,2008年5月,安源区检察院正式出台了《关于办理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工作规定》,从目标原则、评析内容、必要程序、前置工作和后续监督等多方面对该制度予以进一步明确。至此,“相对不起诉评析论证”新机制在内容上逐步臻于完善。

  三大特点保证科学运行

  萍乡人江某在广东务工,今年春节回家过年时,得知从浙江收购芙蓉王香烟到湖南去销售可以赚取丰厚的差价,便萌生了在杭州收购卷烟再运到长沙销售的念头。在运输途中,因案发江某弃车逃跑。6月20

  日,不堪东躲西藏的折磨,江某还是选择在亲属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配合办案机关查清了案情。

  鉴于江某犯罪为一时兴起,并无劣迹和前科,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办检察官易春燕认为如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能较好地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打算给江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在评析报告中,易春燕除了从江某投案自首、悔罪表现、无证运输的烟草被依法没收,受到相应的经济制裁等法定和酌情从轻情节分析论证江某判处免除刑罚的可能性外,还对可能影响到不起诉效果的因素作了周全考虑。她认为,非法经营烟草案件历来是打击的重点,为有效打击该类犯罪,烟草部门对相关部门办理烟草刑事案件制定了相关的激励制度,如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恐怕会有不同意见。对此,分管检察长亲自到公安机关交换意见,通过沟通,公安机关同意在一定条件下可对江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江某最终被该院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积极因素作全面分析,潜在风险作充分考虑,应对措施作周密安排,是‘评析报告’制度的一个特点。”据安源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益民介绍,拟作不起诉决定案件,承办人必须全面收集、了解各种情况,然后形成书面报告,对以下事项作出评析:一是案件发生的背景情况,有哪些因素可

  能影响案件的处理,对这些因素有哪些应对措施;二是被害人及其亲属对本案处理的意见,以及对这些意见是否符合法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分析;三是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有无悔罪表现,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会带来严重的不和谐因素,以及对是否会引发涉检上访等情况进行分析;四是相对不起诉决定与向法院提起公诉相比较,有何利弊,对化解社会矛盾有何作用,以及是否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只有想得更全面,论证的结果就会更科学。”陈益民说。

  今年9月,安源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许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时,发现许某有法定的免除处罚情节,但许某三年前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指控,后又因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作存疑不起诉处理。这是否属于《江西检察机关执法规范》中一般不作出相对不起诉10种情形的第十项“其他不宜作不起诉处理的”情况,大家存有疑问。承办此案的公诉二科负责人李洋在“评析报告”中分析,因指控证据不足而被作存疑不起诉,应当理解为许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进而也不能认定许某有犯罪前科。检委会经过讨论,同意该评析意见,决定对许某作相对不起诉。

  “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我们有严密的论证条件。”陈益民说,根据评析报告制度的设计,办案人员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要从法律依据和刑事政策

  出发,分析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情节是否具轻微性;分析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能性;研究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可行性;研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不必要性。“只有通过分析论证这‘四性’齐备,我们才决定是否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从而实现对轻重犯罪的区别对待,发挥刑罚与教育结合的良好功效。”陈益民说。

  在以往实践中,由于检察机关前期化解矛盾、沟通工作不够和后期监督教育的措施没到位,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后被害方申诉上访、被不起诉人再次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对此,“评析报告”制度又是如何防范的呢?

  陈益民副检察长解释道,“对系统性工作的硬性要求”是“评析报告”制度化解这一问题的钥匙。“评析报告”制度要求,办案人员要做好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之间民事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落实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措施。在送达不起诉决定时,要对被不起诉人开展法制教育,进行训导。宣布不起诉决定后,要对被不起诉人定期回访,对未成年人要回访到其年满18周岁。这样,相对不起诉评析报告制度就形成了一个以评析报告为基本载体,以前置工作和后期监督为基础保障的系统性工程,三者环环相扣,步步推进,形成统一的工作整体。脱离了基础保障,评析报告就是纸上谈兵,空洞无物,失去实质意义。

  “‘相对不起诉评析论证’机制以评析报告为基本载体,纳入案前调查、刑事和解、后续监督等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地考虑影响案件处理的各类因素,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成熟完善的工作体系。保障该制度科学运行的背后是‘全面、严密、系统’三大特点。”该院检察长王习恒说。

  试行半年效果明显

  安源区某村吴、张两邻舍素有恩怨。今年4月,吴子因张子欠其赌债带人闯入张家强行拿走财物,两家矛盾升级。吴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移送至安源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通过“评析报告”分析对吴子不予起诉将有助于化解两家宿怨,促进邻里和谐,并在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后,对吴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当办案人员将不起诉决定在该村村委会公开宣布时,双方当事人及其家长、村干部、家族长辈等人均称赞检察机关人文执法化解了双方世代仇怨,并燃放鞭炮表达感谢之情。

  这是安源区检察院“评析报告”制度运行后的一个案例。记者了解到,从简单说理到系统论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笔带过到全面系统论证“四性”,“评析报告”制度使安源区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从今年3月开始试行至今,该院通过“评析报告”制度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决定作出后,没有发生一起申诉上访事件,被不起诉人也无一

  再次犯罪,也赢得了公安机关的尊重。这种和谐的局面从何而来?王习恒说,“玄机”就在制度运行之中。

  “‘评析报告’制度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王习恒说,相对不起诉是一个严肃的法律行为,事关检察公信力和社会和谐。只有从内容上、程序上把好关,才能真正保障这一权力不被滥用。决定前要做哪些基础性工作,决定后会遇到哪些不利因素,应该怎么化解,评析报告中要一目了然,从而一改过去的模糊笼统,这样透明性就增强了,潜在的风险也具可预测性,法律的严肃性在最大限度内得到了维护。

  “‘评析报告’制度也是提高审查起诉业务水平的有效抓手。”王习恒说,起诉与不起诉往往涉及复杂的刑事法律和政策问题,办案人员只有全面掌握、严密分析影响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各类因素,才能踏实明白地进行决定,才有可能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开展评析报告工作,不仅可以促使办案人员对自己的判断作深入的思考和评估,防止出现差错,而且可以促进办案人员学会运用宏观刑事政策和微观法律思维来说明自己判断的理由,提高分析问题和论证观点的能力。

  “‘评析报告’制度客观上提高了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质量。”安源区一位从事多年公诉工作的检察官说,“评析报告”表面上是一纸分析,而实质上是建立案件调查、刑事和解基础上的,并有赖于后续监督措施的到位,它不仅不是一个孤立的实体,而且在多方面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抽象变为具体,增强了相对不起诉制度运行的科学性。而且,“评析报告”对基础性工作的明确要求,会促使办案人员引进多方力量,做好被不起诉人、案件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兼顾公安机关的态度,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