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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9:37  沈阳网-沈阳今报

  滥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

  日前,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洪分局召开整顿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可待因口服溶液专项检查专题工作会议,即日起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监管,有效遏制此类药品滥用。

  食药监局于洪分局局长金勋介绍,即日起,专项检查将以舞厅、迪吧等娱乐场所附近的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重点检查全区药品零售企业擅自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或不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药品批发企业或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或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等违法违规行为,查清并核实药品来源、数量、销售流向及是否存在违法进行现金交易的情况。食药监局于洪分局执法人员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时间不固定,尤其晚、夜、公休日随时进行检查。

  “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处方药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滥用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危害极大。因此,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处。”金勋说,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定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批发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购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将受处罚;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向无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将按流入非法渠道移送公关机关处理;未取得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经营资格的单们或个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从非法渠道购入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药品零售企业从合法渠道购入但不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的、药品批发企业将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销售到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无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经销含有可待因止咳口服液的,都将受到处罚。

  市民可以举报违法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和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液,对于举报情况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记者 郑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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