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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家电销农村相关部门应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9:46  常州日报

  本报讯 昨天有市民向本报反映,随着国家有关部门作出“送家电到农村,促进农村消费”活动的展开,一些不法人员假借“家电送货下乡”的名义,在农村地区销售翻新废旧家电,损害农民利益。

  据家住前黄的李小平说,近来几天时常有人走村串户,打着“送货下乡”和“低价处理”的幌子,销售翻新的废旧家电,一些村民不明事由花钱购买了这样的家电,结果一用就发生问题。他所在修理店先后收到6台村民新购的彩电,检查后发现这些彩电都是废旧翻新货。村民告诉他,这些彩电购买的时间长的10天短则三四天,都是有人上门兜售的,价格较市场便宜一半。

  此后,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旧家电翻新后销往农村的现象确实存在,从他们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当前翻新家电的产销环节皆存在较大隐患:一是翻新家电都是用废旧电器的部件简单拼装而成,很多电子元件已经老化,产品质量没有保证,极易漏电、自燃并引发火灾等事故;二是翻新家电来源不明,产品正常的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一旦引起消费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三是翻新家电中含有大量铅、汞、铬等重金属元素,低技术手段拆装容易导致有毒物质渗入地下或水源中,造成环境污染。质监部门工作人员说,由于价格低廉,翻新家电对于外来务工人员、经营低端小旅店的业主及农村经济收入不高的家庭等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质监部门表示,为保障村民的消费不受侵害,相关部门对这种现象应该多加关注,同时加强管理,引导农村消费者辨别翻新家电的真伪,了解翻新家电的危害,不让侵害村民利益的行为得逞。(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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