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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补助保障增加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09:51  常州日报

  最近,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推进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发展。《意见》就被征地农民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作了进一步完善。其中,安置补助费和土地出让提取金各提高了5000元。

  按照《意见》,政府将援助被征地农民就业,将开发公益性岗位范围延伸至行政村;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服务,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劳动适龄的被征地农民,均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4年后被征地的农民,第二年龄段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年龄段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可按月领取最长二年的生活补助费,到达第四年龄段后享受征地保养待遇。

  另外,政府还将调整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至2010年,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由现在的25000元提高至30000元;从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金额由现在的每亩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第三、四年龄段人员的居民医疗保险费标准由现在的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列入征地成本;对第四年龄段人员的征地保养金,按不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确定。金摘自12月16日《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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