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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三缺一 购物车翻倒3岁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3: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赵霞)3岁儿童小艾(化名)与父母一同到某大型超市购物时,因手推购物车左前轮缺失,致使在购物车车筐里活动的小艾被摔出车外受伤。事后,小艾父母将该超市诉至法院。记者上午获悉,海淀法院经审理日前判决该超市赔偿小艾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5万余元。

  去年10月21日下午1时左右,小艾随父母至中关村的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小艾父母推了一辆超市提供的手推购物车,并将小艾放在了购物车的车筐内。由于该购物车的左前轮缺失翻倒,小艾被摔出车外致伤,被送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肱骨远端横断骨折。该超市为其支付了1200元医疗费。

  事后,小艾父母将超市告上法院,索赔护理费2.4万元、营养费6000元、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赔偿小艾受伤4个月没有上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2668元和托、保、代费用800元。该超市表示,其已经提示顾客不要将儿童放置于购物车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超市应当向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但该超市提供给顾客的购物车因左前轮缺失,致使购物车重心不稳而翻倒,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超市虽称已提示顾客不要将儿童放置于购物车内,但未提供证据证实在店内及购物车上张贴了上述提示。且在小艾父母购物过程中,并无相关工作人员加以制止或提示,对此超市未尽到警示义务,对小艾的摔伤负有过错,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合理损失。此外,小艾父母作为监护人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酌情判决小艾监护人承担的责任比例为20%,超市承担80%。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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