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原西郊宾馆副总受贿获刑1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3:40  北京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常鸣)原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邢广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承包商工程回扣款共计52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在市一中院二审期间,邢广胜撤诉,意味着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的判决已正式生效。

  邢广胜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派,到西郊宾馆担任副总经理,主管工程部。2007年2月间,邢广胜利用负责西郊宾馆水井凿井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凿井工程的承包方工程回扣款17万元;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间,邢广胜利用负责一号楼装修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人工程回扣款3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邢广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工程承包人给予的回扣款52万元,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J161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