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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贴保险标志扣车妥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3: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不贴保险标志扣车妥吗?
挡风玻璃上贴满“膏药”实属无奈。有司机说车辆行走时执法人员很难辨认,静态检查时还需文本证明。但现时就是这种标识引起了许多争议清风 摄

  本报记者 黄宙辉 林洁

  ■“扣车门”事件追踪

  一宗“扣车门”,连日起喧嚣。

  热烈参与讨论的市民,话题不再局限在程先生的个案上,更直指扣车后的种种离奇现象

  法律明确规定,汽车要悬挂保险标志。可是,跳开事实争议细节,还是有很多读者想问一句:贴保险标志真的是有必要吗?

  很多读者报料,他们都差一点踩进“不贴保险扣车”的坑里。

  读者张先生很同情程先生。他诉说的经历和程先生有点像———

  2007年9月28日,他在科学城倒车,不慎碰到了另一辆停在旁边的车。由于当时该车内无人,张先生便立刻想办法联系到该车的车主,并与该车主达成赔偿协议。该车主考虑到想要一张凭证,于是报了警。交警来了后,什么也不干,就马上开了一张100元的罚单。张先生申辩:自己并没有违反任何交通规则,并且已和对方达成了协议,为何还要被罚?

  该交警的脸色马上就变了,围着张先生的车子找问题,后来发现张先生的车未贴保险标志,就称要再罚。张先生解释,车子在8月已买了保险,但保险资料不在车上,他已叫家人拿着保险资料赶来。该名交警很不耐烦地说:“15分钟内见不到保险资料,我就开罚单。”但张先生的家离科学城很远,家人在15分钟内根本没法赶到,于是该名交警又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张先生拒绝签字,该名交警告诉他:“你不签字的话,我就拖走你的车。”迫于无奈,张先生只好在罚单上签了字。

  在“扣车门”事件里,执法交警依据的“尚方宝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即: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司机质疑:贴保险标志真的是有必要吗?

  有多年开车经验的王司机认为,车前挡风玻璃本是方寸之地,且已贴了年审标志、车船税等标志,再贴多一张保险标志,会阻碍视线,有碍安全行车。因此,有不少司机不愿意贴。

  有网友指出,现在汽车已经捆绑年检,没买保险是通不过年审的。换句话说,只要贴了年审合格标签,就表明已购买了保险等,根本没必要再贴其它标志。

  网友“默客”指出,这次交通处罚纠纷暴露出交警执法中一些久已存在的问题。譬如,交警执法究竟是教育为主还是罚款为主?这个问题的答案似再简单不过,可在现实里,一些交警的做法体现的就是罚款至上,“教育”只是说说而已。

  记者咨询过交警部门里的人士,其实,对于每年一审的车辆来说,像未贴保险标志的汽车,执法交警只需Call总台查一下该车的情况,完全可以知道该车是否买了保险,根本不需车主去提供保险资料。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1月11日印发《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公安交警在执法中注意态度,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并且要求下级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要尽量减少罚款的单一执法手段,更多地采用口头教育和警告等执法方式,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可以考虑不进行处罚。

  交警公示详细调查

  为何从未询问事主?

  12月12日,当本报原文照登广州市交警支队的调查结果后,争议依然无法平息。直到昨天,当事车主程先生说自己尚未见到任何广州市交警支队的“调查人员”。他忍不住想问一句:先不论事件细节、双方对错,这样从未询问当事车主就给出调查结论,是不是草率了点?

  调查的公正性?

  直到今天,对此事件的网上讨论,还很热闹。

  12月13日,署名为“默客”的网友发表了一篇题为《扣车纠纷也应该给交警一个“教训”》的文章。称这只是交警内部的调查,在没有中立的第三方人士参与下,难免让人会有“警警相卫”的想象空间;交警一方在调查过程中,除听取当事交警的汇报、陈述外,是否也调查包括被处罚车主以及其他在场目击证人?这是确保调查结论客观公正的关键。如只听当事交警的“一面之词”,那调查结论可想而知。

  “默客”强调,如果说车主的陈述不足为凭,那么交警支队的这个调查结果,同样需要“大胆怀疑、小心求证”。

  还有网友支招,广州市交警支队“口说无凭”,可以考虑调看附近的治安监控录像。另外,既然程先生被处罚的同时,还有几辆车也正被处罚,交警可通过查看这几辆车的资料,联系当时在处罚现场的相关人士。

  不听车主申辩?

  记者又一次找到程先生,再还原一次“事件”。程先生又透露了一个细节:拖车时他连“罚什么”都没弄清楚,因为是先拖车后开罚单的。

  据程先生回忆,他当时被一名交警(不姓蔡)拦下。后来,程先生见到交警蔡×正在跟一对50岁左右的男女发生争执,便上前劝阻。蔡×训斥他:“你是不是想找事?”随即让他出示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然而,蔡×把程先生的证件拿在手里,也没立刻开出处罚单,而是去处罚其他车辆。不久,一名负责拖车的人过来叫程先生拿走车上贵重的东西,因为他们要拖走他的车。

  车子被拖走了,蔡×才过来给程先生开罚单,边开边说“就是要给你一个教训”。此时,另一名交警过来告诉蔡×,程先生的车没贴保险标志。程先生连忙解释:“我有保险资料在车上,可车已被你们拖走。”可蔡×毫不理会程先生的解释,照开罚单,然后叫程先生在处罚单上签名。程先生想在处罚单上写上“不听车主申辩”,蔡×和另一名交警称“你没有资格在上面写……”

  程先生有一串的疑问:为何执法交警会先拖车,再开罚单?为何执法交警发现他未贴保险标志,而不主动要他出示保险资料?在他解释保险资料在车上后,为何执法交警不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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