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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董事长涉嫌诈骗1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3:49  深圳晚报

  绿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绿达科技)通过先履行小额典当合同骗取信任、提供虚假担保等方式,涉嫌骗取了一家典当公司高达1400万元的借款。昨天,绿达科技的女董事长许某凤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许某凤当庭表示不认罪。

  2006年1月18日, 许某凤代表绿达科技与某典当公司签订借款300万元的《典当合同》,期限1个月,并以许某荣、许某凤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光荣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光荣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物提供担保(经鉴定,许某荣的相关签名系伪造),相关借款均被许某凤迅速转出使用。之后,许某凤又向他人借款300万元按期归还上述借款,以骗得典当公司信任。

  2006年2月17日, 许某凤代表绿达科技与典当公司签订借款1000万元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典当合同》),期限3个月,并以香港盈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绿达公司100%股权为质押物提供担保,同时以她自己以及许某荣等8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经鉴定,该8人的相关签名均系伪造),相关借款被许某凤迅速转出使用。据指控,为隐瞒诈骗意图,许某凤代表绿达科技于2006年5月23日与典当公司就上述借款签订《展期协议书》,将借款期限展期至2006年7月17日,同时盗用光荣公司名义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并盗用许某荣名义作为股权出质人签名(经鉴定,许某荣的相关签名均系伪造)。

  2006年4月29日,许某凤盗用光荣公司名义再签借款400万元的《典当合同》,期限60天,以许某凤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并向典当公司出示光荣公司被冻结4500万元的存款凭证作为还款实力的证明,相关借款均被其迅速转出并被其个人使用。而光荣公司4500万存款解冻后,被许某凤迅速转走。

  据指控,在骗得1400万元借款后,许某凤仅出于拖延时间考虑向典当公司支付部分利息,并向典当公司提供了10份空头支票。在将涉案公司及其个人财产转移后,许某凤逃离深圳。

  昨天,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许某凤提起公诉,许某凤当庭不认罪。她辩称和典当公司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并不存在骗取行为。该案涉及的光荣公司的法人代表许某荣是许某凤的父亲,许某凤称她帮父亲经营光荣公司的部分业务。同时,她表示自己以光荣公司名义借钱、担保等事情并没有告诉父亲,其父亲的签名以及一些保证人的签名是她找下属代签的。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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