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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官员表示:竞争法应着重禁止反竞争行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5:24  中国新闻网

  

港府官员表示:竞争法应着重禁止反竞争行为(图)

  苏锦梁说,待检讨新法例的成效后,才会考虑是否加入规管合并的条文,预计条例草案最快在本财政年度推出。(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12月1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16日开会,就竞争法公众咨询报告进行讨论。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表示,竞争政策检讨委员会建议,竞争法应着重禁止反竞争行为,而非通过法例,规管垄断及合并活动。

  苏锦梁说,待检讨新法例的成效后,才会考虑是否加入规管合并的条文,预计条例草案最快在本财政年度推出。他又说,在现阶段引入规管合并的评估机制,将会造成压力,所以要先观察成效,同时,考虑到目前经济环境,咨询必须全面,所以不介意延长咨询时间。

  对于有议员称,竞争法不规管特区政府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环境的原则,苏锦梁回应说,大部分特区政府活动均属于非经济性质,认为现行的建议是恰当的。

  特区政府16日在立法会上公布竞争法公众咨询的最新结果。结果显示,社会普遍支持制定竞争法,但就应否设有规管公司合并的条文意见分歧,部分人担心这样做会影响营商环境。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表示,立法应以公众利益为前提,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同时法例必须得到公众的支持。他说,立法程序复杂,涉及层面甚广,若法例不够清晰,有可能会影响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他说,竞争法仍存在不少灰色地带,有关单位在草拟法例时必须持审慎态度,最好是交由独立人士处理,切勿仓卒立法。

  议员陈鉴林表示,法例必须能真正打击垄断行为,法定机构需规范,但不能监管,否则会造成抵触,衍生更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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