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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真正成了“社会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7日15:27  新民晚报

  一个多月前,一个全新的政府部门在上海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这个局的职能涵盖原先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的职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1996年,其前身则是市劳动局。

  就业从“统包统配”转为自主择业

  改革开放以前,上海的劳动保障制度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体制色彩。在就业上,实行的是“统包统配”。

  在黄浦区劳动保障部门当了30年公务员的徐四宝对此深有体会。他早先工作的科室是劳动力调配科,负责给回沪知青分配工作。当时知青从外地回来,一般都是到父母所在单位顶替,得凭着劳动局开出的“调配单”才能去单位。企业招工,也要劳动局批准,才能增加人、追加工资。

  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上海进行了就业制度、招工制度和用工制度三项改革。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徐四宝成了劳动力管理科科长。这时,单位有了招工自主权,就业模式从劳动局分配变成个人和企业双向选择,本质上是从计划管理向市场调节转变。进入21世纪后,劳动力管理科又更名为“就业科”,承担着职业介绍、岗位开发等促进就业的工作。

  徐四宝说:“这些制度的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为自己创造更多的财富,也为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保障从“单位人”到“社会人”

  30年前,单位对一个人来说,比天还大。进了一家单位的大门就是终身制的。看病、生孩子的医药费由单位报销,退休工资在单位领,连结婚、离婚都要单位开证明……

  1986年,上海开始实行国有企业退休费统筹。同年,上海在国有企业职工中建立了待业保险制度,这便是后来的失业保险制度。

  1993年,上海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成立了社会保险局。1995年,这一制度又扩大到私企、外企等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群体。“退休工资”也变为“养老金”,不再到单位领取。1996年、1997年,上海先后实行了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的社会统筹。也是在1996年,市劳动局和市社会保险局合并,成立了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之后,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相继出台,“五保合一”的“城保”制度基本形成。而今,“农保”、“镇保”、“综保”覆盖数百万不同人群;自由职业者也可以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失业女性生孩子,都可领取一笔生活费补贴和医疗费补贴。

  “单位人”真正成了“社会人”。

  分配和大锅饭说“拜拜”

  “36元万岁!”现在40岁以上的人都很熟悉这句话。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其后遗症就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劳动者积极性下降、劳动生产率低。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上海不再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和增加工资办法,转为由企业自主决定岗位设置和工资制度。政府倡导的“岗位技能工资”改革,极大推动了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与此同时,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上海从199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其最低工资制度,15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已从210元提高到960元,在全国处于前列。

  另一项重要改革是劳动合同制的形成。上海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这一探索,到1995年底,全市所有城镇企业基本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铁饭碗彻底被打破,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开始形成,继而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主体——企业与劳动者。

  改革仍在继续。今年,全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这标志着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力”都被划入“人力资源”的范畴。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社会保障的进一步完善,都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本报记者邵宁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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