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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信用卡,却收到透支催款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0:0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曹颖

  身份证从未遗失,更未办理过信用卡,却突然接到银行寄来的律师函,称自己办理的信用卡因欠款未还,即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近日,本报接连接到多名读者反映,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冒名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给自己的信誉和财产造成损失,“办卡程序应当很严格,怎么我并不知情就办理了信用卡呢?”

  ■意外:未办信用卡却收透支催款函

  11月份,在省会工作的刘女士接到保定家人的电话,称家里收到一份银行寄来的报案警告函,其办理的信用卡因透支7000余元未还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刘女士表示,自己并未办过来函中所说的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呢?

  无独有偶,省会王女士也遭遇了同样的烦恼,“12月15日我从婆婆那里收到一封中信银行来的律师函,称我透支了7000多元未还款。”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本身不喜欢透支行为,因此从未办理过任何银行的信用卡,怎么会突然冒出张信用卡?

  ■查问:有人冒名拿自己身份证办卡

  采访中刘女士和王女士均表示,自己的身份证此前从未遗失过,不明白为何就被他人利用办理了信用卡。同时,经刘女士向银行查询得知,该信用卡是其“弟弟”用其身份证在哈尔滨一家商贸公司办理的,“可是我根本没有弟弟,更没有去过哈尔滨,到底是谁冒名办理了这张信用卡?”

  王女士也表示,通过银行调阅办卡人留下的个人信息发现,除了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是自己的真实信息,其他情况都不属实。王女士称,在银行出具的一份办卡信息上,个人资料栏里除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住宅地址是自己的,里面的单位名称、电话、年薪都不是自己的信息,“而且里面登记的两个联系人,也不是我的亲属和朋友。”

  ■说法:办信用卡,银行应严把审核关

  随后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专门从事欺诈办卡活动,他们可以从各种渠道非法购买到有效个人信息,然后伪造相关单位证明,到银行办理信用卡,而目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又非常多,因此很难保证信息不被泄露。同时,与住房按揭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相比,信用卡的审核较为宽松,面对庞大的业务量,银行很难做到对每位申请者当面核实,这样就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此外,由于冒名办卡者提供的相关信息除身份信息为真实外,其他单位信息、联系人信息以及联系电话均为伪造,因此银行在致电核查时很难辨别真伪。一旦出现恶意透支情况,所有伪造信息均无法联系,银行只能依据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追讨,也就出现了刘女士和王女士遇到的情况。

  该业内人士表示,只有银行在办卡业务过程中规范审核程序,谨防追求发卡数量而放松相关控制环节,才能有效避免冒办情况发生。

  ■律师:银行须为受害者消除不良影响

  就此问题,河北姜钟律师事务所的高阳律师表示,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还是应当选择报案,但由于发卡行可能在外地,透支数额也不大,一些消费者不堪来回奔波而放弃报案。其次,消费者可以和银行进行协商,并有权了解办卡过程和调阅当时的申请材料,如果出现信息不符的情况,银行有责任消除该消费者欠款信息,并要消除其不良影响。“因为这种情况首先是银行审核不严造成的,即使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也应由银行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其申请材料的真实。”

  ■提醒:市民要时刻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业内人士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等重要资料,避免泄露而给他人以可乘之机。

  如今,两家发卡银行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但刘女士和王女士仍心存疑虑,“不知道这件事对我的信誉度会有多少影响,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尽快核实,并且今后银行能严把审核关,不要再发生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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