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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禁液令周六起废止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1:5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李媚玲 左林)昨天,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公告称,从本周六起,旅客乘坐民航飞机可以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打火机和火柴了。

  首都机场相关人士昨日回应称,目前机场已接到相关通知,但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待时机成熟时会在旅客办理行李托运、安检时及时告知。但在20日之前,“禁液令”仍将继续执行,并未松动,提请乘客注意。

  民航局新公告规定,旅客托运的行李中严禁夹带打火机、火柴,但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

  关于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不过,酒类物品不可随身携带,但可以进行行李托运。民航局介绍,酒精度24度及以下的酒类物品,托运数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70度)之间的,托运总量不得超过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托运。

  另外,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可携带乘机旅途必需的液态药品,但需出示有本人名字的医院证明或者医生处方;有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的液态乳制品,经安检确认无疑后,准予携带乘机。

  昨日,民航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民航局2008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在新公告实施的同时废止。他提醒广大旅客,乘机旅行时一定要提前处理好相关物品,以免误机,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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