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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一小区供暖收费超标80% 物管称不存在营利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2:41  东方今报

  □记者 何中有

  今报焦作讯 焦作市今年居民供暖价格确定为0.15元/千瓦时,但是一小区却通知业主按照0.27元/千瓦时缴费。

  昨天上午,家住焦作市塔北路中森家园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物业通知业主5日内办理暖气开通手续,并预缴俩月的暖气费,收费标准为0.27元/千瓦时,超过物价部门核准价格的80%。通知上解释说“根据焦作市发改委供暖文件,今年居民用热到户收费价格为0.175元每天每平方米、0.15元/千瓦时。物业根据往年供暖经验,在发改委下达的价格基础上,再分摊80%的预计热损和运行费用,计算出预计供暖价格为0.27元/千瓦时”。采访中,多名业主对此表示质疑。

  小区物管办一名负责人说,目前小区入住率不高,而且入住的500多户居民中只有300多户用暖气,存在“大马拉小车”的浪费现象,如果还像去年一样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收费,物业公司还得亏。他们提高供暖收费标准,相当于居民“公摊水费”一样,不存在营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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