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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主犯被判死刑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了8月4日发生在喀什市的暴力恐怖袭警案件,被告人库尔班江·依明提和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3月间,二人购买了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材料,非法制造了11枚爆炸装置、2支枪支和多发子弹,并选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喀什地区边防支队官兵为恐怖袭击目标。同年8月4日,二人暴力袭击喀什地区边防支队驻地武警官兵,致17人死亡,15人受伤。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两被告人为达到破坏北京奥运会顺利召开和在国际上制造恶劣影响的目的,采用驾车冲撞、持刀砍杀和投掷爆炸装置等方法杀害武警官兵,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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