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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集资建房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昨天上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做客人民网,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民众集资建房不属于非法集资。

  针对名人在非法集资案中做广告谋利的问题,张涛表示,名人做广告时对非法集资不知情,那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他还说:“最近我们也注意到,在查处亿霖木业案中,葛优先生给广大公众进行了道歉,而且退还了广告费,我认为这是值得赞赏和肯定的行为。当然,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名人今后在做广告时要谨慎行事。”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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