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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提前报废有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直建 通讯员南城宣)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南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凡南城户籍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车主将最少领取到1440元的补偿金;未达到13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在本月底前办理提前报废或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和自行车一辆。

  每提前一月报废补40元

  据悉,《南城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办理方案》已经出台。《方案》规定,凡持东莞市有效行驶证并且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按减除折旧后的车价给予车辆合法使用者适当补偿。如果计算出的补偿额低于1440元,则按照144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已达到10年使用期限,经检验后仍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车提前报废的,给予车主定额补偿。每提前1个月报废补偿40元,如提前3年整报废,补偿1440元。

  自愿迁出每辆补偿800元

  在摩托车迁出方面,如持东莞市有效行驶证并且未达到10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车主自愿迁出东莞市的,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偿800元。而为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南城还拨出资金,对办理提前报废或自愿迁出的车主给予额外奖励。奖励标准是:未达到13年使用期限的摩托车,在本月底前办理提前报废或迁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和自行车一辆;使用期限超过13年的,奖励自行车一辆。

  南城街道办事处表示,《方案》出台后,治摩办将组织人员从明天起陆续深入到各社区办理摩托车提前报废手续。而自愿迁出摩托车的车主则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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