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石苑 通讯员曹茂玖报道:郧西县夹河镇李某受托照顾内弟之妻,孰料二人由偷情发展至同居,李某还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15日,郧西县法院夹河人民法庭宣判:不同意李某与妻子汪某离婚。
李某与汪某12年前结婚,婚后育有两女。1999年,李某被招进十堰某厂当了合同工,从此家庭生活宽裕起来。
2003年,其内弟结婚后,考虑到带妻子出门打工不便,便请求姐夫帮忙介绍到同一工厂上班。李某欣然答应,托人将内弟妻介绍到十堰工作。
起初,内弟妻到十堰上班人生地不熟,全靠李某照顾。一来二往,随着二人交往次数的增多,双方关系很快密切起来,接着就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
汪某得知此事后,对丈夫百般苦劝。不料,李某竟和内弟妻双双辞掉工作,弃家不顾,离开十堰到外地同居。
今年11月初,李某回到老家和汪某协议离婚未果,遂起诉至夹河法庭要求离婚。夹河法庭受理此案后,查明了案件事实,便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