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杰 孙锦 通讯员 虞海霞 苏良生)由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与本报联合主办的“改革开放30周年深圳国土房产十大事件”公众评选活动今日正式启动。经媒体和专家共同推荐,共有18件事件进入候选名单欢迎广大市民登录深圳新闻网(www.sznews.com)或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网站(www.szfdc.gov.cn)踊跃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改革开放30周年深圳国土房产十大事件”。
1987年12月1日,深圳举行建国以来的首场土地使用权拍卖会,这“动地一槌”直接促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改,奠定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1988年,深圳颁布我国首个地方性房改方案——《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2005年,深圳率先试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2006年,深圳两次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出台“1+7”系列文件,树立“三个一”的土地管理理念,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0年来,深圳的国土房产管理所作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民生条件,积累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升国土房产管理水平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回忆过去,不单是为了铭记往日的辉煌,更是冀望在新的起点上激发更大的创新热情。
本次评选结果将于近期在媒体上公布。希望通过此次评选,让更多的市民关注、参与国土房产管理事业,推动我市国土房产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候选事件
1、全国率先引进物业管理(1981年)——深圳物管行业领跑全国;深圳成为全国物业管理黄埔军校。
2、率先实施房地产预售制度(1983年)——积累房地产开发资金;推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3、“动地一槌”(1987年)——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奠定中国城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基石,直接推动宪法修改。
4、全国范围率先启动房改(1988)——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拉开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序幕。
5、创新“国土基金”管理模式(1988年)——为深圳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超过1700亿。
6、率先实施“房地合一”的产权登记制度(1989年)——“房随地走”,体现“房”与“地”密不可分的关系。
7、诞生全国首个业主委员会,(1991年)——物业管理业主做主。
8、出台全国首部物业管理法规(1994年)——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奠定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法制化建设基础。
9、首创“窗口式”办文(1996年)——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
10、“阳光地价”(1997年)——建立公告基准地价制度,实行电脑测算地价。
11、安居房取得全部产权(1999年)——出台《深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安居房可以进入市场。
12、100号令颁布(2001年)——建立土地交易市场,经营性用地一律“招拍挂”出让。
13、信息化工程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01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国土房产管理水平。
14、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2005年)——进一步扩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特区外城市化转地(2005年)——特区外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
16、两次召开土地管理工作会议(2006)——出台“1+7文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三个一”土地管理理念。
17、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落户深圳(2006)——探索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
18、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2007)——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候选事件简介详见A10-A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