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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规范性文件时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7: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加强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和政令的统一,近日,海北州政府制定出台《海北州规范性文件时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州行政机关实行规范性文件的时效和评估制度,并明确规定我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自动终止等事项。该《办法》的制定,意味着我州取消了“红头文件的终身制”,这对确保我州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才让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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