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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乘飞机可随身携带打火机

  早报讯(记者 胡襁文)日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公告称,将于12月20日起调整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管制措施。届时,民航局在2008年3月14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和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将废止。

  公告中规定,航空旅客严禁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和火柴,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或一盒火柴乘机。在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给安检人员进行检查。关于液态物品的规定则包括,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仍执行民航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机的有关规定,即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并盛放在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位旅客只能携带一个塑料袋,超出部分应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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