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王月】 市建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市建委将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制度,对未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工程项目所在辖区县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启动紧急干预程序,将保证金划拨到该区县,用以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用工管理不规范、不及时解决劳务费拖欠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级投诉中心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对其采取限期整改、停工、限制招投标等处罚措施。
市建委已启动应对农民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将各级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中心24134676;
和平区23315128;
南开区27377282;
河西区23278031;
河北区26242324;
河东区60536698;
红桥区86516896;
东丽区24952020;
津南区28513441、
28533376;
西青区27936336;
北辰区26838105;
塘沽区65270574;
汉沽区25692317;
大港区63376893;
宝坻区29267992;
武清区29332428;
宁河县69570911;
静海县28947271;
蓟县29038226;
保税区24893061
24890653;
开发区25329148
产业园区83715792
83717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