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立云/报道
本报讯 为加快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日前,长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记者了解到,长春市将在水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切实解决农村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农村地区所有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有的加工类项目都要进工业园区;所有工业园区,都必须通过环评;新上工业项目,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要优化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防止城市工业污染转移,严格控制农村工业污染。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
长春市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到2012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