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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在路上——记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7: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肩膀一阵刺痛,王法官朝刺痛的地方看去,一只蚊子正在不断地吮吸着自己的血液,她使劲用手一拍,血液连同蚊子一同粘在手心,而被蚊子叮咬过的地方,已经开始红肿痛痒起来。12月1日,当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王法官讲起自己的办案经过时,今年7月的那次审判让她仍然记忆犹新。

  今年7月,格尔木市民白某与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新乐村村民委员会因为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纠纷,后白某诉至格尔木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当事人居住地距市区百余公里,巡回法庭设在了村里。7月份的新乐村正是蚊子最多的时候,王法官和办案人员由于天气炎热穿得很薄,也没有防蚊措施。他们四处走访村民了解情况,不一会儿已被蚊虫叮咬得浑身红肿。

  从上午11点忙活到下午4点,巡回法庭终于把案件事实了解清楚。经法庭调查,新乐村委会将3000亩土地承包给白某使用,并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但承包方案未经新乐村委会会议通过,也未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也没有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合同签订后,原告白某也未按合同约定封滩还林还草、以植树造林为主,发展牧业,也未交纳承包费。法庭最终驳回了原告白某的所有诉讼请求,维护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利益。当法官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白某表示服判,未提起上诉。

  王法官说,在农牧区就地办案,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又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起到了“了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10月,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魏某与被告许某离婚一案,因双方当事人均在格尔木市新华村务农,为了方便当事人,办案人员利用节假日前往新华村办案。办案人员经详细调查后了解到,双方只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起了纠纷,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他们耐心地做起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夫妻二人也拉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自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成立巡回法庭以来,巡回法庭的法官办案数十起,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好评。就在记者采访时,王法官的电话响了,他们又要外出办案。王法官说,巡回法庭的工作大部分在外面完成,他们一直在路上。田间地头留下了他们的身影,戈壁草原回荡着他们的声音,工地厂矿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作者:陈万宏 晁莹颖 季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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