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 17日讯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与2008年相比,在专业类别、考试时间、合格证发放、评卷及考点安排等方面有较大变化。
2009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与上年不同,2009 年将艺术类专业细分为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他类 11个专业类别。
美术类统考安排在 2008年12月28日。山东艺术学院评阅造型基础科目试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评阅色彩基础科目试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并向各市招办下发考生考试成绩,发放《美术类专业合格证》。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2009年仍由招生院校自主考试,考试时间为2009年2月5 日至20 日。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省内院校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进行。对省外院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2009 年我省在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淄博市、临沂市设立考点,比2008年减少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