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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农行房贷老客户有利率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8:0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庆裕骆海涛)昨日本报A13版《房贷利率随央行减息调整要到银行申请?》刊发后,引起读者关注。不少市民联系银行咨询申请房贷利率优惠的细则。昨日,记者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了解到,中行、农行目前对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前的老客户有利率优惠,而建行、工行仅对新购房客户有利率优惠,老客户仍按照之前的合同执行利率下浮的幅度。

  中国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首付比例不低于20%、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新政出台前签约的老客户,则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供楼存折、供楼合同,前往经办的银行申请。各支行会将客户的申请交中行省分行审批,省分行银行内部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还贷意愿等信用记录予以详细的评估,审批后才能享受优惠。

  农业银行的房贷细则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低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非普通住房,即使是首次购房,首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贷款利率原则上不下浮。非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30%。

  老房贷客户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无需借款人申请,贷款执行利率自2009年1月1日起即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没有自动调整的,须先由借款人主动提出书面申请,银行在审批过程中要基于原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多种要素提出最终审批意见,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于明年1月1日(含)之后进行调整。对借款人有连续90天(含)以上逾期记录的,农行将不受理其利率调整申请。

  而建设银行和工行的广东省分行则表示,总行未有发布房贷细则文件,但目前会对新购房的客户执行央行“首付比例不低于20%、最低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0.7倍”的优惠。而旧客户仍按照合同执行利率下浮的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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