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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需投资可申办先行用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8:29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李文明 通讯员 赵培金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17日讯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省服务扩大内需和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电视会议上获悉,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将得到快速、优良的审批服务。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徐景颜介绍,国土资源部门将在继续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积极服务,为扩大内需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统筹安排,为扩大内需项目提供资源保障。一是积极办理先行用地手续。列入新增l000亿元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和切块下达地方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先行用地。批准先行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在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二是调整利用计划和安排。 对中央十大政策和省21条措施,凡涉及到用地的,均实行特殊支持政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今年的用地指标中拿出一定比例,进行专项安排,明年将在全省用地指标中切块用于保障性住宅建设;对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好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挂钩政策,增加农村宅基地建设指标。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在确定建设项目单子后,单独安排用地计划;对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专项安排占补平衡;对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用地,将专项研究供地办法,给予充分的用地保障。三是加强规划的统筹和管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凡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因选址难以避让基本农田的,按照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其中中央直接下达计划的大中型项目,规划修改方案随同用地报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切块下达地方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规划修改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并及时报部备案。四是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盘活的闲置土地和企业关闭、重组、改制等形成的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等低效利用土地,优先用于扩大内需项目。对使用原土地进行增资扩建的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省重点项目,将在第一时间内启动规划调整、土地预审、征地和占补平衡,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可先用省储备库留存的指标周转使用;积极主动做好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预审服务。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尽量安排使用存量土地或已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使用权的土地,这种项目不再另行开展预审。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列入省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应尽快报批建设用地,省国土资源厅优先安排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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