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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有医保 心里真踏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09:26  淄博新闻网

  76岁的城镇居民王忠英2007年11月7日到周村区医疗保险处,领取了481.96元的医疗报销费用,成为周村区首位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居民,这在全市也是第一位。2008年,市政府把“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作为为民办实事之一。

  

大病有医保心里真踏实

  工作人员在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

  城镇居民医保

  医改进程新的里程碑

  我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79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国3个重点评估城市之一,经过积极筹备,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确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这是市委、市政府为广大城镇居民推出的一项利民惠民措施,体现了对保障城镇居民困难群体医疗需求的高度重视。

  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将全市城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采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城镇全民医疗保障,是我市城镇居民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是医改进程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孩子有了医保

  家长心里踏实

  张店一所幼儿园的小光(化名)今年6岁,别看他年龄小,但从今年6月份开始,他已经拿到了医保卡,小小的手掌攥着健康的保证,家长比从前放心多了,“以前孩子生病就往医院跑,那时从没想过还能有医保卡,我儿子这么小就有了医保,做家长的心里真是踏实啊。”孩子的妈妈告诉记者,自从得知城镇居民要办医保的消息后,她和孩子的爸爸都觉得这是件好事,自己只交几十元,但以后孩子生病有保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中明确规定,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政府补助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适当兼顾普通门诊医疗和急诊医疗,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手拿医保卡

  再也不怕生大病

  2008年1月31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开通暨城镇居民医保卡发放仪式在市劳动保障局举行,周连华副市长亲自开通了淄博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络系统,现场向居民代表发放了医保卡。

  9月19日,我市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通报了全市教育系统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情况,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阶段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文件,要求全市中小学阶段学生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参保,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

  今年12月开始,我市将驻淄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保障范围,2009年起享受医保待遇。

  目前,我市参保城镇居民达57.48万人,覆盖率95.8%,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的目标。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政策优惠。通过开展居民政策进万家百日攻坚战活动、推行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办法,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灿烂的阳光下,手拿医保卡的城镇居民笑颜如花,在他们以后的人生路上,踏实和温暖将会一路陪伴左右。(晚报记者赵晓雯 通讯员王昊天 李刚)

赵晓雯 王昊天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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