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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环卫新条例 赶紧改掉旧习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10:19  燕赵晚报

  《条例》规定,临街楼房外不允许晾晒衣物。

  □文/图 本报记者 谢鑫名 郑亚丛

  2009年1月1日,《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与以往的法规相比,《条例》新增了部分条款,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昨日记者走上街头、小区,发现“违规”现象很少见,但也有个别现象不符合新规。

  养鸡鸭兔羊要罚款

  昨日11时许,棉三小区内,两只母鸡正“咯咯”地悠闲“散步”觅食,并不时从人群中穿过,地面上随处可见粪便。而在数米远处就是一家小吃店,临近中午,顾客来来往往。“小区里怎么养鸡啊?”有人指责道。据居民介绍,小区内还养着几只公鸡,天还没亮鸡就开始打鸣,吵得大家睡不好觉。

  提醒:《条例》规定: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对违反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作出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规定在市区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及时清除。对拒不清除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自行车要摆放整齐

  昨日中午,广安街与中山路交叉口附近,一排排自行车、电动车整齐划一,摆放整齐,看到有人随意停放,收费员马上过去帮着摆整齐。而在中山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以及裕华路与富强大街交叉口附近,一些商业门脸前的自行车横七竖八,乱成一团,不但给路人带来不便,而且也影响市容。

  提醒:《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地点停放,排列整齐,不得影响市容和通行。划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使用。

  小广告罚款五万

  昨日9时许,体育大街与中山路交叉口附近,一张招聘广告贴在了路边的大树上,与周围整洁的环境格格不入,而在地面上,随处可见五颜六色的小广告,虽然有的已被清除,但仍能看到张贴的痕迹。“挺干净的马路都让这些小广告给‘毁了容’!”市民孔女士气愤地说。

  提醒:《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面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喷涂或者粘贴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对具体行为实施者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组织者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内容涉及伪造证件、印章、票据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临街建筑物禁止晾衣服

  16日11时40分许,裕华路与胜利大街交叉口一临街7层居民楼,几件衣服晾晒在窗户外迎风摆动,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在衣服的不远处,还晒着一床棉被,可能是图方便,主人将棉被直接搭在了窗户上。

  提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临街建筑物的屋顶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拦截采访】

  多数市民企盼新规实施

  昨日,就新条例的实施记者联系了市环卫处,一位工作人员称,他们还未接到《条例》实施的具体通知。随后,记者走上街头,拦截采访了部分市民。

  昨日,记者共采访了20多位市民,有15位市民还不知道《条例》,3位市民表示只清楚部分条款,只有两位年轻市民在网上浏览了整个《条例》。但经过记者介绍,绝大多数市民对《条例》表示认可。

  赵女士说,她住在棉三社区,小区内有人私自养鸡。一旦《条例》出台,也许以后再也听不到“半夜鸡叫”了。

  市民王先生认为,《条例》中体现出几个亮点,比如责任划分明确、更具人性化等等,整体上“规划”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还从细节上对相关不合理现象进行规范,有利于城市建设,更有利于城市文明。

  但也有一些居民持不同想法,于女士居住的是老居民区,房屋没有阳台,晾晒衣物只能在窗户外。“如果在屋内晾晒衣服肯定干不了,搞不好会有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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