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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伤情鉴定竟有三个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10:41  安徽市场报

  临泉一小伙质疑公安部门长短不一的三个结论

  市场报讯(记者 李尚辉) 近日,临泉县一潘姓小伙向本报投诉称,今年6月,他家和同村一村民发生争执,他母亲胳膊被打成骨折,对方额头也受了伤。经临泉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对方伤口为2.9厘米的轻微伤,但后来对方又到阜阳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结果伤口为4.5厘米,构成轻伤。对此,他感到不服,就要求当地公安部门到省公安厅重新做鉴定,此次鉴定的结果伤口为3.9厘米。因构成轻伤罪,他父亲至今还在刑拘中。让他感到疑惑的是,同是公安部门的鉴定,伤口鉴定为何相差那么大?

  据潘某介绍,今年6月7日下午,他母亲正在田里干农活,因琐事和同村郭某发生争执,听到母亲的喊声后,他父亲急忙赶过来,这时郭某从田地里拿起一把铁叉,朝他父亲刺过去。出于本能反应,他父亲用手里干活的农具去挡郭某的铁叉,不料碰破了对方的额头。在厮打过程中,他母亲的胳膊也被对方打成骨折。后来,经法医鉴定,他母亲是轻伤,郭某是轻微伤。他父亲因此被治安拘留,郭某被刑事拘留。不知什么原因,两个月后,郭某被释放了,并又到阜阳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结果伤口为4.5厘米,构成轻伤。他父亲也因此被刑拘起来。由于对郭某的第二次伤情鉴定不服,今年11月,在他的要求下,当地派出所又到省公安厅给郭某重新做了伤情鉴定,结果伤口为3.9厘米,被定为轻伤。让潘某感到不明白的是,伤口的三次鉴定,结果伤口长度却不一样。

  目前,潘某父亲依然在看守所关押,等待司法机关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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