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9年1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
财政部表示,调整后,我国2009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经过此次降税,除鲜草莓等5种商品还有1年的降税实施期外,我国已经基本履行完毕加入世贸组织的降税承诺,关税总水平由加入世贸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