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夏杨、通讯员廖翊华报道:昨日,广东省侨办、省招生委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对2009年“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据悉,明年高考录取中,“三侨生”仍加15分投档。
通知指出,“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2009年广东省“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为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3月1日,逾期不再办理。“三侨生”证明书由省侨办统一印制、编号。
通知要求,“三侨生”名单由省侨务办公室于4月1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公室通报各市招生办公室组织公示。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往届生“三侨生”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公示。同时,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公示“三侨生”名单,公示网址:http://www.eeagd.edu.cn,公示时间:5月底,公示期7天。凡未经“公示”的“三侨生”,省招生部门一律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