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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我国尚不宜推行高薪养廉 清官应获奖励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8日15:29  国际在线

  

学者:我国尚不宜推行高薪养廉清官应获奖励金

  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所长房宁教授做客人民网,谈“加强党政建设”。

  房宁:“高薪养廉”不宜推行 清廉官员应发“人民奖励金”

  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常红 张海燕) “无恶不作、情妇一堆的腐败官员永远是极少数……目前我国的反腐重点应该逐步向数量较多的贪占型官员转移。”社科院政治研究副所长房宁17日接受人民议事厅专访时表示,“高薪养廉”目前不宜在我国推行,应对那些清廉一生、节俭一生、谨慎一生的官员发放丰厚的“人民奖励金”。

  房宁认为,“我国目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四个复杂而又相互关联的问题。即选拔任用机制,考评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

  “目前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形式主要有考选、推选和民选。干部选拔任用的客观依据和基础是科学考评,无论以哪种方式选出干部,都要有一个客观的考核记录。目前在干部任用考核方面做得还不够完善,科学发展观要靠科学的政绩观推动,科学的政绩观就要落实到科学的考评机制上。”房宁如此评价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性。“没有好的考评机制,再好的选拔方式也不解决不了问题。考选、推选、民选都或多或少存在着缺憾,关键是要有一套全面、历史、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

  房宁认为,选拔任用干部一定要全面,从德、识、才、学方面进行全面决断。除了个人很能干,思想格调也要高。此外,选拔任用干部不要看一时,要有一个历史的过程,要看整个历史轨迹。

  “有些干部为什么讨官、要官、贪污、受贿,最重要的目的是官员干部只看着职务,一心只想往上爬,把为民服务抛之脑后。”谈到激励机制,房宁认为,任用干部急需要一种激励机制,要改变只能当官,往上爬,不升就没有价值的观念。激励制度应多鼓励干部甘于基层、甘于平凡岗位。

  谈到广受多方赞誉的高薪养廉制度,房宁却认为这项制度在我国目前还不宜推行。房宁认为,减少官员腐败重要是要有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把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结合,与官员退休后待遇挂钩。同时,他建议,对那些清廉一生、节俭一生、谨慎一生的人民公务员,在他退休离开权力的时应该发放丰厚的“人民奖励金”。

  另外,房宁还认为,“无恶不作、情妇一堆的腐败官员永远是极少数。要解决这一问题惟一就是利用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反腐重点应该逐步向数量较多的贪占型官员转移,尽可能遏制这些贪占型官员向极其腐蚀的官员的演变。”

  房宁分析说,干部的腐败问题原因极其复杂,但归结起来基本上有两种:一种冒掉脑袋的风险去腐败,贪污受贿金额巨大。一种是不冒风险的所谓贪占行为,其做的事情大多不会被追究,或不会被严重追究。政治学有一个不变的法则,即法不责众,他们本着这样的视角,大肆贪占。而当这些干部的行为没有被及时追究时,越来越多的腐败就由此效仿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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