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消费税每升提至1元"
晨报讯(记者 邢飞)经历14年酝酿和为期一周的征求意见后,备受瞩目的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昨天终于敲定。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
从最终实施方案来看,有关汽油、柴油消费税的上调幅度与之前的征求意见完全一致。《通知》规定,从明年元旦起,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通知》称,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应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从明年元旦起,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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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直接接轨或带来负面效应
“如果与此前提到的国内油价直接与国际油价接轨的方案相比,下调后的国内油价仍然有下调空间。”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昨天对记者说,因为我们最终采纳的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的间接接轨的方式,这是一种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调价方式。
在韩晓平看来,如果直接接轨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例如,国际油价下跌幅度巨大,国有石油公司因开采成本高使竞争力下降,会造成巨额亏损,从而导致接下来的投入乏力,而最终导致中国的石油工业后续力不足。“因此,国内油价不能简单地与国际接轨,要考虑国内承受力、国有石油公司的发展,以及避免投机资本利用中国油价投机等因素。”韩晓平说。
晨报记者 李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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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73.3公里内都不亏
以普通1.6升排量的私家车为例,实行成品油和燃油税费改革后,每天行驶73.3公里之内的私家车主的费用不再增加,因此对多数车主而言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