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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 个人购房补贴开始发放

  

下周个人购房补贴开始发放

  本报讯 (记者 袁超群) 昨日西安市将发放购房补贴的消息发布后,引起市民的强烈关注,记者昨日从市房管局获悉,目前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正在紧张协商,预计下周发放购房补贴的具体操作细则将会出台。也就是说,按最快的速度,符合条件的购房市民下周就可以在指定银行领取购房补贴现金。

  按照市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购房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从2008年9月4日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辖区内购房的购房者,所购房屋属于在以上区域内第一次购买商品住房或第一次购买二手住房,且购房面积在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以下的,按规定给予总购房款0.5%至1.5%的补贴,购房面积越小,补贴比例越大。

  新购商品住房以网上签约时间为准,在2008年9月4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通过退房后再购的方式(包括换名购买)改变网上签约时间的,不在补贴范围。二手住房以买卖双方向市房屋管理局提交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为准,在2008年9月4日前已提交过户手续的,不在补贴范围。

  此次购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发放由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及房管部门指定银行办理。

  虽然目前具体的操作办法还没有出台,但据市房管局的人士透露,购房者在所购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确认后,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到市房管局指定机构办理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金额的认定审核手续。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认定审核手续。审核后,购房者持审核凭证连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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